盘医保〔2025〕4号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的通知》
盘医保〔2025〕4号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医保〔2025〕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严格抓好落实。
|
抄送:市市场局、市医保中心 |
|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综合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印发 |
附件:![]()
![]()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