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六批(12月)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新增与变更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盘医保〔2021〕31号)和《关于印发《盘锦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盘医保〔2021〕32号)规定,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受理了医疗机构对医疗保障定点的申请,经过资格审核、现场勘察、综合评估,最终确定盘锦市兴隆台区王淑芝盲人医疗按摩所、兴隆台区董磊口腔诊所2家医疗机构符合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条件。按工作流程,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公示期间接受各界的实名举报。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2日
举报电话:2209100 2209108
信函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5号 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邮编:124010)
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