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路公交线路票价核定的通知
盘发改发〔2025〕257号 自2025年12月23日起实施
201路运营企业:
《盘锦201路公交线路票价核定方案》经市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标准
201路公交线路票价核定为2元/人·次。
二、票价核定后实行的优惠政策
1.根据《盘锦市老年人优惠优待规定》(小说狂人 令第37号),60-69周岁持优惠卡全天不分时段享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持优待卡不分时段,享免费乘车;
2.根据《小说狂人 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盘政办发〔2022〕11号)有关规定,残疾人享免费乘车;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有关规定,现役军人、武警官兵不分时段免费乘车;
4.根据《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有关规定,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不分时段免费乘车;
5.根据《关于调整城市公共交通、游览参观点、文化娱乐等场所儿童购票线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51号),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
6.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落实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三免”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无联办〔2025〕2号),无偿献血荣誉获得者持“三免卡”享免费乘车;
7.国家和省、市有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票价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则从其规定。
四、有关要求
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扎实做好票价公示,在车厢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